(2021年3月31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州委人大工作会议和县委十五届九次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为推动宣恩高质量发展和“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发挥人大积极作用。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1.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自觉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县委的领导下开展人大工作。坚持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充分发挥人大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3.围绕中心依法履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扣全县改革发展大局,围绕建设全国最美山区县城、全国休闲康养示范区、湖北乡村振兴示范区、鄂西绿色发展示范区和武陵地区综合交通枢纽,积极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推动县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二、坚持正确行权履职
4.配合做好立法工作。协助配合省、州人大常委会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立法调研、征求意见等工作。积极拓展基层立法联系点功能,更好地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
5.推动宪法法律实施。加强宪法法律学习宣传,视察“八五”普法工作启动情况、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情况,严格执行宪法宣誓制度。推动民法典实施,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执行情况,听取全县宗教工作情况报告,推动相关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对全县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工作开展专项视察,听取审议关于涉市场主体案件办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认真贯彻实施修订后的《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条例》,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6.创新监督工作方式。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县委十五届九次全会、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探索专题询问、代表约见等监督工作实践,推行法律知识问卷调查、专项工作满意度测评等工作方式,实行执法检查报告附问题清单、审议意见附整改清单制度,督促按规定时限反馈办理结果,推动监督工作走深走实。
7.加强经济运行监督。视察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听取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强化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加大对财政预决算、审计等专项工作的审查力度,探索建立预算联网发现问题移交整改制度。听取审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 县人民政府书面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8.加强民生保障监督。视察县人民医院新区建设情况、美丽乡村建设情况、县城污水处理提标扩容项目运行情况,听取审议学前教育发展情况报告、民生实事项目本年度完成情况和下年度候选项目形成情况报告,有效推动民生项目落实落地。听取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9.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认真执行《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正确行使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发挥人大制度优势和职能作用,依法作出决定决议,及时把县委的决策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加强对决议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推动全面落实。
10.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相统一,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严格执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拟任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制度,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三、坚持代表主体地位
11.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认真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密切同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开展“三访连心”活动。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进一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
12.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落实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领办、常委会组成人员督办、各承办单位“一把手”主办、党委督查考评办公室会同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联合督查的办理机制,推行办理情况网上公开制度,提高办理质量和问题解决率。
13.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落实代表履职培训和专题培训制度,提高培训实效。规范代表之家、代表小组活动室建设,为代表更好地联系和服务人民群众搭建有效载体。保障代表履职经费,落实代表履职补助制度。完善代表履职档案,探索代表履职激励约束和退出机制。
四、坚持加强自身建设
14.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牢固树立人大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意识,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切实加强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和党支部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严守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5.加强工作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落实为基层减负各项措施,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改进调查研究,推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全力支持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自觉接受监督,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16.加强人大宣传工作。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极端重要位置,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加大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力度,加强对人大常委会履职情况的宣传报道,注重宣传履职尽责的代表典型,及时反映人大工作新进展新成效,讲好人大故事,传播人大声音。
17.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坚持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以及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干部的学习培训,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依法履职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8.加强联系指导交流。加强向省州人大的汇报、衔接,接受监督和指导,争取关心和支持。推动全面落实省委、州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相关要求,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尤其是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加强与外地人大的工作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推动工作创新发展。
以上工作要点,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
关于《宣恩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草案)》起草情况的说明
——2021年3月31日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王绍文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主任会议委托,现就《宣恩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草案)》(以下简称《要点(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要点(草案)》的起草过程
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要点的起草工作,2020年11月安排部署,12月3日第五十次主任会议听取讨论各专工委议题和视察、调研初步计划,形成《要点》初稿。根据州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通过征求各专(工)委负责人的意见建议,经修改完善形成《要点》草案。2021年3月4日第五十三次主任会议再次讨论修改,3月16日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形成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要点》草案。
二、《要点(草案)》的主要内容
《要点(草案)》由两个部分组成:一是序言部分,即总体要求;二是重点工作部分,采用了纲目化、条目式的结构,分为四大部分共18条项目。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州委人大工作会议和县委十五届九次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为推动宣恩高质量发展和“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发挥人大积极作用。
(二)主要内容
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要点(草案)提出自觉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县委的领导下开展人大工作;紧扣全县改革发展大局,积极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推动县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二是坚持正确行权履职。要点(草案)提出要配合做好立法工作,协助配合省、州人大常委会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立法调研、征求意见等工作。推动宪法法律实施,加强宪法法律学习宣传,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关于涉市场主体案件办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创新监督工作方式,探索专题询问、代表约见等监督工作实践,推行法律知识问卷调查、专项工作满意度测评等工作方式,实行执法检查报告附问题清单、审议意见附整改清单制度。加强经济运行监督,视察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听取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探索建立预算联网发现问题移交整改制度,听取审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加强民生保障监督,视察县人民医院新区建设情况、美丽乡村建设情况、县城污水处理提标扩容项目运行情况,听取审议学前教育发展情况报告、民生实事项目本年度完成情况和下年度候选项目形成情况报告,听取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三是坚持代表主体地位。要点(草案)提出要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认真落实“双联”制度,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落实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领办、常委会组成人员督办、各承办单位“一把手”主办、党委督查考评办公室会同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联合督查的办理机制,推行办理情况网上公开制度。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落实代表履职培训和专题培训制度,规范代表履职平台建设,保障代表履职经费,完善代表履职档案,探索代表履职激励约束和退出机制。
四是坚持加强自身建设。要点(草案)提出要着眼于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把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加强人大宣传工作,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加强联系指导交流等方面着手,推动常委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要点(草案)还对2021年度常委会各次会议审议议题作出了初步安排。以上说明,连同要点(草案),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