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任命:
罗亚波同志为宣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任命:
许俊林同志为宣恩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袁 雄同志为宣恩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沙道沟人民法庭庭长;
张 猛同志为宣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李 梅同志为宣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方勖平同志为宣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潘言培同志的宣恩县人大常委会科学教育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向 乐同志的宣恩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云路同志的宣恩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赵秀莲同志的宣恩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徐 扬同志的宣恩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沙道沟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刘云飞同志的宣恩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照恩同志的宣恩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宣恩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5月25日
关于提请免去潘言培同志职务的议案
(提请2021年5月24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县委《关于潘言培同志职务任免的意见》,按照《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五条规定,现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免去潘言培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21年5月19日
宣恩县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罗亚波同志任职的议案
(提请2021年5月24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现提请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决定:
罗亚波同志任宣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请予审议。
县长:习覃
2021年5月12日
罗亚波同志简介
罗亚波,男,1980年10月出生,汉族,湖北枝江人,硕士研究生文化程度,2005年6月入党,2003年6月参加工作。
简历:
1999.09—2003.06 华中师范大学广播电视新闻专业本科学习
2003.06—2006.11 省广播电视局办公室科员
2006.11—2010.07 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2010.07—2012.10 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办公室主任科员
2012.10—2014.02 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办公室副主任(其间:2013.01—2013.12
挂职任枣阳市副市长)
2014.02—2016.03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版权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2016.03—2018.02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版权局)办公室(对外交流合作处)
副主任
2018.02--2019.02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版权局)办公室(对外交流合作处)
副主任、三级调研员(2016.09—2018.06华中师范大学农
业推广专业在职学习,获农业推广硕士学位; 2018.05—
2018.07省党政干部第74期省直处干班培训)
2019.02—2019.09 省广播电视局办公室(对外交流合作处)副主任、三级调
研员(2018.07—2019.07任驻潜江市老堤村扶贫工作队队长)
2019.09—2020.12 省广播电视局办公室(对外交流合作处)主任
2020.12—2021.04 省广播电视局人事处处长
2021.04— 宣恩县委委员、常委
宣恩县监察委员会
关于许俊林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提请2021年5月24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现提请免去向乐同志宣恩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任命许俊林同志为宣恩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请予审议。
附:许俊林同志简介
宣恩县监察委员会主任:曾志敏
2021年5月7日
许俊林同志简介
许俊林,男,苗族,1971年2月出生,湖北利川人,大学文化程度,199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宣恩县纪委副书记,提名为宣恩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人选。其主要工作简历如下:
1992年7月至1995年8月在巴东县茶店子镇人民武装部工作;1995年8月至2011年1月任巴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2011年1月至2012年4月任巴东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2012年4月至2017年12月任巴东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其间:2013年11月明确为正科级);2017年12月至2019年6月任巴东县监察委员会委员;2019年6月至2019年7月任巴东县监察委员会委员、二级主任科员;2019年7月至2019年11月任巴东县纪委常委、县监察委员会委员、二级主任科员;2019年11月至2021年3月任巴东县纪委常委、二级主任科员;2021年3月任宣恩县纪委副书记。
宣恩县人民法院
关于袁雄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提请2021年5月24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县人大常委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若干问题的答复》的规定,结合本院工作实际,根据县委组织部的批复,现提请以下人事任免议案,请予审议。
袁雄同志任宣恩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沙道沟人民法庭庭长;
免去张云路同志宣恩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赵秀莲同志宣恩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徐扬同志宣恩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沙道沟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免去刘云飞同志宣恩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王照恩同志宣恩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附:袁雄等同志简介
院长:肖进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袁雄同志简历
袁雄,男,湖北公安人,1989年2月出生,汉族,大学文化。2006年9月至2010年武汉大学通信工程专业学习,2010年6月至2012年9月待业,2012年9月至2014年6月武汉大学委培法学专业学习(第二学士学位),2014年6月至2015年6月湖北省宣恩县人民法院长潭河人民法庭公务员,2015年6月至2016年3月湖北省宣恩县人民法院长滩河人民法庭科员,2016年3月至2017年1月湖北省宣恩县人民法院沙道沟人民法庭书记员,2017年1月至2018年2月湖北身宣恩县人民法院沙道沟人民法庭法官助理,2018年2月至2019年6月湖北省宣恩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2019年6月至2020年1月湖北省宣恩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五级法官助理,2020年1月至今湖北省宣恩县人民法院沙道沟人民法庭负责人。
张云路同志简历
张云路,男,湖北建始人,1988年8月出生,土家族,大学文化。2006年9月至2011年7月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学生,2011年7月至2011年9月待业,2011年9月至2013年12月湖北省建始县民政局执法大队工作,2012年5月至2013年12月武汉大学委培硕士研究生,2013年12月至2017年1月湖北省宣恩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书记员,2017年1月至2017年8月湖北省宣恩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法官助理,2017年8月至2018年2月湖北省宣恩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助理,2018年2月2019年4月湖北省宣恩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法官助理,2019年4月至2019年10月湖北省宣恩县人民法院长潭河人民法庭法官助理,2019年10月至2019年12月湖北省宣恩县人民法院长潭河人民法庭审判员、三级法官,2019年12月调往恩施市人民法院。
赵秀莲同志简历
赵秀莲,女,湖北宣恩人,1965年1月出生,土家族,大学文化。1983年9月至1987年7月中南民族学院学生,1987年7月至1989年10月湖北省鄂西州护士学校教师,1989年10月至1993年2月湖北省宣恩县司法局工作员,1993年2月至1993年5月湖北省宣恩县人民法院工作员,1993年5月至1998年10月湖北省宣恩县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1998年10月至2004年2月湖北省宣恩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审判员,2004年2月至2008年7月任湖北省宣恩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2008年7月至2009年6月任湖北省宣恩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2009年6月至2011年3月任湖北省宣恩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2011年3月至2012年7月任湖北省宣恩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2012年7月至2017年5月任湖北省宣恩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17年月至2020年1月湖北省宣恩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2020年1月退休。
刘云飞同志简历
刘云飞,男,湖北宣恩人,1972年5月出生,苗族,大学文化。1991年9月至1995年6月中南民族学院学生,1995年6月至1995年7月待业,1995年7月至1998年2月湖北省来凤县人民法院书记员,1998年2月至2002年12月湖北省宣恩县人民法院书记员,2002年12月至2003年2月湖北省宣恩县人民法院审判员,2003年2月至2004年2月湖北省宣恩县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审判员,2004年2月至2007年4月湖北省宣恩县人民法院沙道沟法庭庭长、审判员,2007年4月至2008年3月湖北省宣恩县人民法院政治处副主任、审判员,2008年3月至2008年7月湖北省宣恩县人民法院审判员,2008年7月至2011年3月湖北省宣恩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2011年3月至2012年8月湖北省宣恩县人民法院监察室主任、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2012年8月至2016年1月湖北省宣恩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2016年1月至2017年1月湖北省宣恩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法官,2017年1月至2020年1月湖北省宣恩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2020年1月至今湖北省宣恩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徐扬同志简历
徐扬,男,湖北来凤人,1987年6月出生,汉族,2005年9月至2009年6月湖北大学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生,2009年6月至2009年8月待业,2009年8月至2010年8月湖北省鹤峰县邬阳乡红旗小学支教,2010年8月至2010年12月待业,2010年12月至2011年12月湖北省宣恩县人民法院试用期人员,2011年12月至2013年8月湖北省宣恩县人民法院李家河法庭科员,2013年8月至2014年1月湖北省宣恩县人民法院李家河人民法庭助理审判员,2014年1月至2014年3月湖北省宣恩县人民法院沙道沟人民法庭助理审判员,2014年3月至2015年1月任湖北省宣恩县人民法院沙道沟人民法庭审判员,2015年1月至2017年1月湖北省宣恩县人民法院李家河人民法庭审判员,2017年1月至2018年3月湖北省宣恩县人民法院李家河人民法庭副庭长,2018年3月2019年10月湖北省宣恩县人民法院沙道沟人民法庭庭长,2019年10月至2020年5月湖北省宣恩县人民法院沙道沟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20年5月至2021年3月调往鹤峰县人民法院。
王照恩同志简历
王照恩,男,1953年1月出生,侗族,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湖北宣恩人,宣恩县人民检察院退休干部,2019年3月28日任宣恩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宣恩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张猛等同志任职的议案
(提请2021年5月24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宣恩县人大常委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现提请任命张猛同志为宣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李梅、方勖平同志为宣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附:张猛等同志简介
检察长:肖功平
2021年4月28日
张猛同志简历
张猛,男,生于1976年4月,苗族,湖北省宣恩县人,大学本科文化程度,2001年4月参加工作,201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宣恩县人民检察院一级检察官。其简历如下:
1996.09--2000.06 湖北民族学院农产品储藏与加工专业学生
2000.06--2001.04 宣恩县烟草公司合同工
2001.04--2010.01 宣恩县沙道镇政府办公室工作
2010.01--2012.02 宣恩县人民检察院工作,2011.07任书记员
2012.02--2014.02 宣恩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
2014.02--2018.01 宣恩县人民检察院行装科副科长,2014.05任助理检察员,
2014.11任检察员(2016.01入员额检察官)
2018.01--2020.01 宣恩县人民检察院二级检察官
2020.01--2021.02 宣恩县人民检察院一级检察官
2021.02-- 宣恩县人民检察院一级检察官、第三检察部业务主任
李梅同志简历
李梅,女,生于1992年10月,土家族,湖北省宣恩县人,大学本科文化程度,2014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宣恩县人民检察院五级检察官助理。其简历如下:
2010.09--2014.06 华中师范大学法学专业学生
2014.09--2015.09 宣恩县人民检察院试用期人员
2015.09--2019.06 宣恩县人民检察院科员
2019.06-- 宣恩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五级检察官助理
方勖平同志简历
方勖平,男,生于1984年11月,土家族,湖北省恩施市人,研究生硕士学历,2012年12月参加工作,200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宣恩县人民检察院四级检察官助理。其简历如下:
2005.09--2009.06 湖北民族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
2009.09--2011.02 宣恩县长潭河乡大学生村官
2011.03--2012.12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学习(政法干警委培)
2012.12--2013.12 宣恩县人民检察院试用期人员
2013.12--2019.06 宣恩县人民检察院科员(其间:2014.09--2017.06湖北民族
学院民族法学硕士研究生学习)
2019.06-- 宣恩县人民检察院四级检察官助理
罗亚波同志拟任职发言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非常感谢县人大常委会的关心和安排,使我有机会在这里向各位领导汇报工作和思想。
我叫罗亚波,湖北枝江人,汉族,1980年10月出生,200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文化程度,2003年6月参加工作,历任省广播电视局办公室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主任(其间挂职任枣阳市副市长),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办公室(对外交流合作处)副主任、三级调研员(其间任驻潜江市老提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处长等职务。
2021年4月,根据省委选派年轻干部到县(市、区)任职工作安排,我被组织选派到宣恩工作,与宣恩人民一道共谋发展,我倍感荣幸,同时也深感责任重大。如果大家信任我,顺利通过我的任命,我将牢记宗旨,不辱使命,努力做到:
一、讲政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县委和县政府党组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宣恩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虚心学习,扎实工作,不辜负组织重托,不辜负宣恩人民的期望,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实干精神抓好分管的各项工作,全心全意为宣恩发展做出贡献。
二、讲法纪。能够来到宣恩走上新的岗位,不仅是组织对我的信任,更是宣恩人民对我的信任,必须时刻牢记党纪和法规赋予我的权力,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带头学法守法,依法履职,依规行事,恪守为民之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积极推动分管领域的制度建设,做到任何工作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做到有权不任性,用权不妄为。
三、讲奉献。从组织选派我到宣恩工作任职的那一刻开始,我的命运就已经和宣恩紧密相连,宣恩注定会成为我人生和工作重要节点,我会不遗余力与宣恩干部群众一道为宣恩的明天添砖加瓦,厚植为民情怀,不做表面文章,不摆“花架子”,不急功近利,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多办顺民意、解民忧、增民利的事。我将把宣恩当作自己的家乡,把宣恩的百姓视为自己的父老乡亲、兄弟姐妹,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为让他们生活得更加舒心、更加自信,尽自己一份绵薄之力。
我的表态完毕。谢谢大家!
许俊林同志拟任职发言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我作如下发言,不妥之处,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一是服从县委领导,听从县委安排。谋划和推动工作站在全县大局考虑,不谋一己之私,不简单粗暴执纪执法,自觉服从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是坚定理想信念,对党忠诚老实。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公道正派,实事求是,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三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乐于在监督下工作。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我将自觉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习惯和乐于在监督下开展工作,在工作中认真倾听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依靠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四是恪尽职守,履职尽责。在工作中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锐意进取,勤勉敬业,吃苦耐劳,艰苦奋斗,敢于担当,认真履行监察委员会各项职责,切实开展正风肃纪反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建设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政商清亲、社会清和、文化清朗的清廉宣恩而努力工作。
五是严守党规党纪,永葆廉洁本色。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管好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在工作生活中,以先贤为榜样,以纪法为尺度,洁身自爱,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经会议审议,如不符合任职条件,我将认真反思不足,加强学习,不断增强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提振精气神,永不懈怠,满怀激情,继续积极工作。
发言完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