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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对《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21-05-31    作者:    来源:县人大办公室     编辑:翔宇

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4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公安局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结合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

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工作,在相关职能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下,《道路交通安全法》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实施,全县交通安全形势整体平稳,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得到提高,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改,广大人民对交通安全满意度不断提升。但要清醒认识到,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工作中也还存在全县综合交通安全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够、城区和乡镇集镇交通拥堵日益严峻、乱停乱放影响道路通行时常发生、摩托车电动车及非专业校车管理难度加大等问题。为进一步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实施,提出如下意见: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把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将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纳入“八五”普法内容,利用现有各类新媒体平台,广泛深入扎实地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

二是坚持齐抓共管,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充分发挥全县综合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综合协调作用,进一步完善政府交通安全“大交管”工作机制,各执法单位要加大协调配合力度,切实解决城乡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薄弱、安全监管难、事故隐患大等方面的问题。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城乡道路交通安全。要从车辆登记、检验、审核,驾驶员教育培训,营运市场准入等方面认真抓好源头管理。要突出重点,强化路面执法检查,对非专业接送学生车辆、摩托车、电动车、老年代步车及特种重点车辆加强监管,加大对沿街占道停车、停车不入位等违法停车的管理力度,针对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反弹的现象实行严管重罚。

四是完善配套设施,加大停车场站的规划建设管理。要针对住宅小区、商业区、中心区和城郊等不同区域的特点,采取不同的规划、建设、管理措施。结合老城改造,在已拆旧的公共用地上建设一批停车场库,缓解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机械厂、黄河沟、华鑫广场、贡水龙城等附近无停车场、停车难的问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规定,请县人民政府对上述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处理,并将研究处理情况送县人大常委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征求意见后,于2021年11月底前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附:《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整改清单。

 

 

    宣恩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6月8日

 

 

 

 

《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

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整改清单

序号

存在问题

整改内容

整改时限

备注

1

部门协作联动需进一步强化。

加强全县综合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

2021年8月底


2

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有待加强。

建议将新修正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纳入“八五”普法内容。

2021年8月底


3

群众办理车驾管业务不方便。

在县城区建设“无人车管所”。

2021年8月底


4

存在“僵尸车”长期停车的交通乱象。

加大县城区部分道路及住宅小区“僵尸车”整治。

2021年11月底


5

县城部分重点路段乱停乱放严重。

加大县城重点路段乱停乱放车辆的管控力度。

2021年8月底


6

上湖塘原国税局门口的十字路口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在该十字路口处增设警示、信号标识。

2021年11月底


7

县城区多处交通标识标线损毁影响车辆正常有序通行。

对县城区损毁的交通标识标线予以修复。

2021年11月底


8

县城中心地带车位十分紧缺,停车极为不便。

县城中心地带适当新增停车位。

2022年5月底


9

县行政办公大楼上班和前来办事的人员停车极为不便。

对县行政办公大楼停车场及大楼周边道路长期占用外来车辆予以整治。

2021年8月底


10

宣鹤高速公路沙道服务区设计不合理,导致很多到沙道沟的车辆进入服务区后,需绕道鹤峰太坪下高速才能再返回。

协调宣鹤高速公路管理部门予以解决。

2021年11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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