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12-01    作者:    来源:县人大办公室     编辑:翔宇


——2020年11月23日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工作安排,人大《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在副主任史红珍、乾维德的带领下,采取查阅资料、实地察看、听取汇报、走访座谈等形式,深入4个乡镇、6个县直单位,开展《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先后察看了10个村(社区)、13个医疗服务机构、5所学校,走访近20名城乡居民,召开5个座谈会、参会人员达80余人,较为广泛地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形成了我县《传染病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形成后,征求了县卫健局及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局的意见。现报告如下:

一、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的基本情况

检查组认为,我县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领导重视、部门履职、群众参与,联防联控,法律规定的主要内容得到落实,全县传染病防治的总体态势较好,本年度报告传染病呈下降趋势,除新冠肺炎外,无传染病大规模暴发流行。

(一)领导有力,机制健全,保障到位

县政府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治法》的贯彻执行,认真落实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领导、保障和协调责任,政府领导、部门协作、联防联控、全社会参与的传染病防治机制建立健全。县成立了结核病、艾滋病、地方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并随机构改革和人员变化适时调整,明确了相关部门和单位职责,制定了防控预案。县直各相关部门、单位及各乡镇根据职能和防控工作需要,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组建了工作专班、制定了专业防控预案和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人,储备有应急物资。县、乡、村三级传染病防治网络健全、功能较为完善。

新冠疫情发生后,进一步加大领导协调保障力度,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其他县级领导直接参与,负责一个方面或区域指挥协调;卫健系统、公安、市场管理、畜牧兽医、交通、科经、文旅、城管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全力以赴,全员全程奋战在抗疫一线;县乡村(社区)干部和志愿者积极参与,宣传组织服务群众;全县城乡居民响应政府号召,积极配合落实防控要求。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于3月10日率先实现县域新冠肺炎患者清零目标。目前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阶段,仍然坚持“战时”机制,以“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为重点,多病同防,人、物、地同防,扎实做好来宣返宣人员管理、冷链物流管理、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日常监测等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防控形势稳定。

克服财政困难,不断加大卫生投入,优先保证传染病防治所需。保持对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局、乡镇卫生院全额拨款,重点传染病防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协调统筹资金,改善传染病防治工作条件,仅2020年即先后拨款880余万元。建设了3个核酸检测实验室;对各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进行了新建或改建;县人民医院感染大楼建设进入招投标阶段;县民族医院整体搬迁即将竣工投入使用;沙道中西医结合医院升级为二级医院,目前正在加紧建设综合楼,明年即可投入使用,成为我县南三乡镇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引进和购置了必需的防治设施设备,按国家规定落实了防疫补助。

(二)部门配合,认真履责,防治有效

县直各相关部门、单位协同配合密切,认真履行《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职责,将传染病防治与日常业务紧密结合,做到工作有计划、有检查、能落实。截止2020年11月2日,全县无甲类传染病报告;报告乙类传染病7种508例,与2019年同期相比下降12.26%;报告丙类传染病4种663例,与2019年同期相比下降74.78%。

1.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加强。一是落实传染病监测与报告制度。建立县乡村三级传染病监测报告网络,实行疫情网络直报,明确专人值守责任,确保疫情报告渠道及时畅通。定期对传染病疫情进行集中研判,开展风险评估。二是完善应急预案。制定并完善《不明原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等28个应急预案及工作方案,为传染病科学有序防控提供技术规范。三是充实应急救治队伍并开展培训演练。同时明确了传染病定点救治医院,各医疗机构设立了隔离病房,配备了必需的设施设备。四是健全物资储备机制。县设立了县级物资储备库,并备足常规储备量;各医疗机构自行常规动态储备医用防护物资及药品;各单位自行储备简易防护用品。五是加强医疗卫生机构院感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建立健全消毒防护管理相关制度和操作规范,明确有专人管理,县级医疗单位均设立公共卫生科。六是重点部位配备了医务人员。看守所设有医务室并配有专职医护人员,新冠疫情后学校配备了兼职卫生人员。七是坚持饮用水监测并发布监测结果公告。

2.“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得到落实。全县现有预防接种单位13个,配有持证接种人员76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适龄儿童进行全程接种,并建立传染病监测制度。据介绍,近年来我县免疫规划工作管理水平和接种质量走在全州前例,在消灭脊髓灰质炎,麻疹强化免疫等多项重大免疫接种活动中,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表彰。

3.强化重点传染病管理。 坚持艾滋病人、肺结核病人、麻风病人规范管理,落实了艾滋病“四免一关怀”制度和抗病毒治疗,扩大监测范围,强化干预措施,加强吸毒人员管理和依法打击涉黄行为。对报告结核病人免费查片、查痰和抗结核治疗,对涂阳患者及密切接触者进行监测,落实肺结核病人归口管理、按联合化疗方案治疗、纳入门诊慢病管理,按规定报销医药费用,艾滋病患者和困难的肺结核病患者享受低保。 对治愈的114名麻风病人进行定期随访并纳入系统管理。

4.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始终把爱国卫生工作作为卫生防病的重要工作来抓,采取“领导带头、机关示范、社会参与、群众动手”的方式,组织开展以环境卫生整治、厕所革命、病媒生物防制、卫生城镇创建、分餐公筷等为重点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同时积极组织开展“卫生乡镇”、“卫生村”、“卫生单位”、“无疫乡镇”、“无疫村”创建,推动传染病预防工作深入。我县已成功创建国家级卫生乡镇1个(高罗镇)、省级卫生乡镇7个,2019年我县顺利通过省级卫生县城复审。

 5.加大传染病防治执法力度。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并对投诉举报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定行为依法查处。先后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传染病防治应急处置、消毒灭菌管理、医疗废弃物处理、人畜共患传染病市场环境管理、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等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活动150余次,出动检查人员100多人次,处理各类违法案件7起。

(三)宣传广泛,培训多形式,防控意识不断增强,处置水平不断提高

充分利用大众媒体和公共场所,采用刊发播放和投放资料文章、制作专栏展板、开展专题讲座、悬挂标语等宣传形式,结合结防日、全国预防接种日、世界禁毒日、艾滋病防治日等卫生日宣传咨询,广泛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提高公众认知。教育部门将传染病防治知识列为健康教育课程内容,各单位在主题党日和单位集中学习中列入了传染病防治内容。同时创新健教形式,利用非遗文化“三棒鼓”开展“三减三健”健康教育;通过宣传中医药小儿防病知识,从治未病的角度开展“儿童中医调养服务”,增强了宣传深度。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县各级各部门迅速组织宣传队伍,通过张贴公告、尖刀班和村干部入户走访、开展讲座等拓宽了宣传面。各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开展了业务知识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分级分类进行培训和演练。公安机关在组织学习《传染病防治法》条文的同时,对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的职责进行细化,明确了工作中注意事项。畜牧兽医部门对其员工开展了人畜共患疾病预防控制知识培训。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在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中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群众认可,应充分肯定。但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还存在薄弱环节,其中大部分在新冠疫情发生后得到纠正和改善,还有些仍然需要引起重视和关注。主要是:

(一)宣传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对《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普及虽做了大量工作,也营造了一定的氛围,但总体效果待提升,与广泛发挥全社会力量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社会公众对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知识了解不多,对违法后果知晓更少,主动防治意识不强。有一定数量的干部特别是少数具有防控职责的单位干部对《传染病防治法》的内容不是很清楚,发生了传染病如何控制和救治,相关部门应承担哪些责任知晓不多、理解不透,被动接受落实任务,主动性不强。

(二)防治能力还不能满足防治需要。一是少数医疗服务单位基础设施未达标。如中西医结合医院综合楼,虽然新冠发生后已作为补短板项目安排,但建设进度未完全跟上,不能及时投入使用。二是专业队伍人员配备不足。如卫生监督局批准编制22人,配备13人,近三年经常从事业务工作只有5人。疾控中心专业人员配备据介绍也是全州县市中最少的。学校虽设立有医务室,除清江外国语学校外,其他都没配备专职人员。三是乡镇公共卫生队伍人员结构不合理,年龄相对老化,缺乏公共卫生专业人才。

(三)防控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相关责任单位职责需进一步明确。随着改革的推进,有些县级单位的权限职责有一定调整,调整前后的衔接未完全跟进,虽处置新冠疫情“战时”状态的工作经指挥部命令得到较好完成,但进入常态后的工作需要有机制上的安排和明确。回顾新冠疫情发生前,还存在少数部门和单位对传染病防治工作重点环节、重点措施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不够经常化,还缺乏力度,责任落实未完全到位的情况。二是常态下的防控费用如核酸检测费用如何处理应予明确,群众对此关注关心,干部也希望有统一的宣传口径。

三、进一步贯彻执行的建议

我县的传染病防控总体形式同全国“传统传染病威胁持续存在,新发传染病不断出现,防治传染病面临双重挑战的基本格局没有改变。”的判断基本一致,虽新冠防控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外防输入的任务依然复杂严峻。国家对传染病防治工作体制已作出调整,全国人大已将《传染病防治法》修订列为计划,国家卫健委已发布《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在此背景下,检查组结合检查情况,对我县进一步贯彻执行好《传染病防治法》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政府及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学习和宣传贯彻,增强针对性,提高有效性,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切实提高公众的传染病防控意识和防控能力,努力营造学法、懂法、守法,依法参与传染病防控氛围。有传染病防控职责的单位深入学习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一是要配齐建强专业人才队伍,优化队伍结构,充分调动其投身疾病防治工作积极性。二是增加传染病防治投入,不断改善工作条件。三是促进行业部门信息共享,加强沟通合作。

(三)进一步压实责任,严格监督执法。强化依法管理传染病意识,加强监督,严格执法。

 

(执法检查组成员:史红珍 乾维德 潘言培 杨仕荣 覃国瑜 杨秀权 宋理俊 卢昌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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